阮黎法律公司与外国人结婚的咨询服务包括结婚手续、办理步骤、面谈方式。客户若需求,请拨打以下电话 0972 17 55 66 – 0986 68 08 68 ,可免费咨询。

涉外婚姻手续的咨询
1. 越南公民需准备以下证件: :
a) 六个月内(计算至提交日期)由坊、社、镇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其书内显示当事人目前无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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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计算至提交日期或未超过六个月,越南精神专科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尚有效(若其医疗单位无规定期限),其证明当事人无患精神病或患有导致对本人的行为无意识、失控的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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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人口证明或有期限暂时居留登记证明(全须经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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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役于武装力量单位或与国家机密直接相关单位工作的越南公民须有有中央或省级其职业管理单位开具证明,确认其当事人与外国公民结婚无影响国家秘密或无违其职业的规定.)
2) 外国人需具备的证件:
a)六个月内(计算至提交日期)由结婚申请人为公民的国家职权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其书内显示当事人目前无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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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结婚申请人为公民的国家法规无规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可以当事人具结目前无配偶,符合其国家法规的单身宣誓书代替.)
b)计算至提交日期或未超过六个月,越南或外国精神专科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尚有效(若其医疗单位无规定期限),其证明当事人无患精神病或患有导致对本人的行为无意识、失控的其他疾病。.
c)护照与可代替的证件如通行证或居留证(全有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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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长期居留证、暂时居留证或暂时居留证明(对于居住于越南的外国人)(全有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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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证件:
规定的结婚登记申请书,有贴双方男女的相片与签字(两份)
4.提交证件与处理时间:
上述证件办两份,提交于司法厅。
提交时,双方当事人同去缴。若有客观原因使一方不可到场,须有缺场申请书或授权给另一方代交。
收件时间与答复结果:每周自周一至周六
司法厅工作时间:上午:8时至11时 – 下午:1时30分 至4时
答复结果日数:
- 对于一般场合为30天自接收足够合法结婚证件日起。
- 对于复杂场合为50天自接收足够合法涉外婚姻证件日起。
5. 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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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人登记结婚的时间较长。若情人为外国人无条件来越南长期居住,至好先具备上述证件提交司法厅,当有预约书后再来越南。面谈后,至少要等一个月才上签上结婚证书。

若有任何问题,别要迟疑,请拨打阮黎法律公司涉外婚姻咨询律师(0972.17.55.66 – 0986.68.08.68)。本公司尽快解答您的问题。